霸占房屋,拒绝迁出?看法院见招拆招,强制腾房!3月27日,临湘法院集中执行力量,成功腾退一宗房产。
案情简介
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因经营轧花厂需要资金周转,何某向梅某共计借款20余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因何某未偿还借款,梅某诉至临湘法院。2019年3月,临湘法院判决何某须限期偿还梅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梅某遂于2019年8月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何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何某却态度强硬、拒绝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何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2020年初,因查询何某名下并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作终本处理。
案件不结,执行不停。多年来,执行法官不间断对何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告知申请执行人梅某可随时提供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2022年3月,执行法官知晓何某名下有一栋房屋后,对该案恢复执行,并依法对该房屋进行查封、评估、拍卖。因房屋经二拍流拍,申请执行人梅某同意用房屋以物抵债。之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何某协商腾房事宜,但其一直推脱,不予配合。执行法官依法张贴强制迁出房屋公告。公告到期后其仍拒不迁出房屋,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临湘法院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强制腾房
为了能够顺利腾房,执行干警做足了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腾房行动方案。
2023年3月27日一大早,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方案展开行动。在腾退房屋时,何某儿媳妇情绪激动,强烈反抗,不断阻拦腾房工作,执行干警见状,将其带离执行现场,并进行训诫。其他人员则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将物品清理、打包,一一作好登记后,有序装车。下午15时许,房屋内所有物品全部搬出,执行干警顺利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梅某,至此本次腾房行动圆满完成,整个执行过程做到了公正、规范、有序、高效。
执行知识小讲堂:“强制腾房”知多少?
“强制腾房”又称强制被执行人迁出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在此正告所有被执行人要依法配合执行,不要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任何人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