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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禹州市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禹州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案件一方为知名艺人,另一方为某自媒体。经过法庭调解,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年初,“旭日阳刚”组合成员刘某在某自媒体公众号看到一篇标题为《旭日阳刚现状曝光!重回工地搬砖:一包榨菜吃五个馍,怎么混成这样了?》的文章,并使用刘某肖像3张。
刘某认为该文章不实内容及照片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该自媒体公众号持有者许昌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相关损失。
禹州法院受理后,详细了解案情原委,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经过办案团队充分释法明理与耐心调解,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方自愿删除其微信公众号相关推文,保证今后不再发表关于原告刘某的不实不当言论,并当庭支付刘某维权费用。
法官提醒: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的精神家园,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时代,每一名公民都应当对自己在网上发布的内容负责,为博眼球赚取流量肆意编造不实言论、侵犯他人权益的,需要负法律责任。
来源:禹州市人民法院
实习编辑:李柯言 校对:田玉赛
责编:董州旭 终审:李俊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