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
“防风险、除隐患、降案件
压事故、保安全、护稳定”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昭通各级公安机关
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职责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行动再次取得新成果
严打“网逃” 净风气
连续抓获两名“网逃”人员
昭阳分局反诈中心积极开展案件梳理与线索摸排,两日内,连续劝导2名网逃人员投案,为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1月31日,昭阳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网上在逃人员杨某璐在昭阳区活动后,立即对其开展调查,并通过电话对杨某璐进行劝导,成功规劝杨某璐到分局反诈中心接受询问。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璐已移交给涉案地警方处理。
2月2日,昭阳反诈中心根据“两卡”线索开展核查研判发现,杨某岗目前在昭阳区范围内,且该人是网上在逃人员。在民警的劝导下,杨某岗于2月2日晚上到反诈中心配合调查。目前,移交工作正在办理中。
严打电信诈骗“帮凶”
连续破获四起“帮信”案
盐津警方立足主责主业,连续破获4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资金流水达300余万元。
1月30日,盐津县公安局柿子派出所联合盐津县公安局在“两卡”线索核查中发现:
2022年11月,祝某某将其名下的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并从中获利8000元人民币,被害人资金流水达40余万元,祝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2年12月,马某某为获利,经人介绍将自己名下的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给对方用于转账,并提供银行卡密码、手机、刷脸等服务为对方转账,并从中获利980元,被害人资金流水达100余万元,马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2年12月,赵某某为获利,明知对方使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进行多笔大额交易,转账资金涉及外地6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资金流水达100万元,获利300元人民币,赵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3年1月,阳某某将自己的一张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利6300元,被害人资金流水达60余万元,阳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目前,盐津警方已对祝某某、马某某、赵某某、阳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接下来,昭通各级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以赴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酒后打架斗殴
5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近日,永善县公安局黄华派出所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件,行政拘留5人。
1月10日晚,黄华派出所接到报警:薛某某在辖区一家KTV被人殴打。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将涉案人员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取证。经查,当晚23时许,薛某某与黄某某在同家KTV唱歌,两人酒后在楼梯间发生碰撞,双方互不相让,相互辱骂,进而引发多人互殴,致薛某某受伤,KTV房间受损。
2月3日,公安机关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薛某某、黄某某等5名违法人员作出行政拘留3日至15日不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