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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收集编辑:成都日报锦观
近年来,私益性职业打假行为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严重困扰企业(经营者)、影响营商环境。私益性职业打假人反复利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程序,向行政部门施压,将恶意索赔目的传导给企业(经营者),将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当作自己的“私器”来大肆牟利,从而导致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成都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常务副会长邓勇认为,为防范私益性职业打假人恶意投诉、恶意举报行为过多占用有限的行政资源,建议建立私益性职业打假人异常名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措施,逐步遏制私益性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邓勇建议,由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与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私益性职业打假人异常名录,明确甄别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的标准等。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参与的共享数据信息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范围合法性审查;对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而申请复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建议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格把握原告主体资格。对私益性职业打假人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威胁或者要挟,涉嫌敲诈勒索行为的,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司法部门查办。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图片 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