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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记者从市水利和湖泊局获悉,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前通报2023年度全省“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评选结果,房县大河入选全省“幸福河湖”。此外,我市多人入选“优秀河湖长”和“最美护河员”。
大河自神农架北麓海拔约1460米的野人谷镇西蒿坪村发源,由南向北流经野人谷镇、红塔镇、城关镇,于城关镇北门河大桥处汇流,河道全长47公里,流域面积229平方公里,是马栏河右岸一级支流。这里生态环境优美,景观资源丰富,有野人洞、野人谷等国家4A级景区,是旅游休闲理想之地。近年来,该县坚持“农、文、旅”融合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根据河道区位和生态优势,串联美丽城镇、水美乡村、水利景观,将大河流域打造成美丽河湖建设先行样板区、绿色生态旅游典型示范区、乡村振兴生态产业融合发展引领区,年接待游客3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3000万元,带动其他产业间接收入达9000万元。
据通报,张湾区水利和湖泊局、竹溪县水利和湖泊局入选全省“幸福河湖共同缔造成绩突出单位集体”。郧西县店子镇镇长张泉水、茅箭区茅塔乡党委书记蔡涛及丹江口市浪河镇钱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海洋入选全省“幸福河湖共同缔造优秀河湖长”。张湾区何杰、茅箭区王青、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沈元泽、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淑贞、郧西县刘洋、竹山县张波、竹溪县冯刚入选全省“幸福河湖共同缔造最美护河员”。(记者 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