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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 讯(通讯员 李文友 潇瑶)为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定于今年9月对《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有效实施。通过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工作改进,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检查的内容是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基本情况,主要检查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健全工作机制、实施成效和下步打算等情况及森林防火区划定及野外用火监督管理情况,林业生产、农业生产野外用火管理实施情况,野外用火管理执法及举报奖励情况。
重点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涔天河湿地管理局、江华国有林场、县应局管理局、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及各乡镇。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阅资料、会议座谈、个别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并深入村(社区)组及相关农户家庭,充分了解核实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