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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南日报收集编辑:渭南日报
通讯员 张姣姣
秋日的渭北平原,硕果累累,丰收的气息扑面而来。“吴法官,来来来,赶紧尝尝咱家的葡萄,甜很甜很……”8月30日,在临渭区辛市镇黄老汉的葡萄园内,年逾六旬的黄老汉老两口拉着临渭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干警的手久久不愿松开。老汉感激地说:“葡萄今年有收成多亏了你们呀,没有你们的帮助,别说葡萄,树都没了。”
葡萄种植户黄老汉2014年起租用李某2.2亩土地用于葡萄种植,然而这片土地却是李某租用同村人王某的,后李某因故停付租赁费。
2022年12月,临渭区人民法院受理王某申请李某土地返还一案,判决被告返还土地,王某持法院生效判决坚决要求返还租赁土地。“这土地必须腾退,哪怕我闲着都不给他种!”涉案当事人因该起纠纷积怨较深,矛盾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经办案法官查证,该案的案外人黄老汉在该块土地上栽植“阳光玫瑰”葡萄,投资较大,且申请人王某现居住外地并不实际耕种土地,强制执行案外人腾退土地不利于生产。
今年5月,临渭区人民法院院长从信访案件得知情况后,与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研判,制定出以化解矛盾为落脚点,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减少当事人损失收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以案件文明善意执行为最终目标的执行要求,形成新的工作思路及执行方案。
后经该院执行事务团队负责人深入村组及现场进行释法明理,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圆满执结,法官干警的善意文明执行得到了一致好评。
“由于管护得当,去年基肥施得足、施得好,今年是个好收成呀!”现如今,黄老汉的葡萄已经甜蜜“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