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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消息:长治市原副市长陈鹏飞(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鹏飞在担任长治市黎城县县长、长治市平顺县委书记、长治市副市长、长治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6月22日,长治市原副市长陈鹏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3年1月7日,陈鹏飞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透视社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报道)
编辑: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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