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近日确定。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立法审议项目9项、调研项目14项。审议项目包括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修改)、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等。
为推动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城市,安排审议榕马海域搜寻救助规定,调研促进台湾同胞来榕就业创业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安排审议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改)、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修改),调研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城区道路窨井盖管理规定、防台防涝管理条例、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防台风条例;为助力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安排审议湿地保护管理办法(修改),调研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为加强福州市特色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乡愁记忆,安排审议摩崖石刻保护条例,调研畲族服饰文化保护若干规定、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方言(福州话)保护规定;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安排审议消防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调研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老年教育若干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为持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精神,安排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改)。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推进立法过程中要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完善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健全立法意见建议收集、吸纳和反馈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确保出台的每一项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不断推动福州市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还要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精神,把立法同普法紧密结合,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在立项、调研、起草、审议等环节,宣传立法背景、内容、意义,增进各方对立法的认同,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规、增强法治观念、讲好立法故事的过程,实现开门立法与法治宣教有效融合。”(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