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经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北海海事法院决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面向社会悬赏3万元寻找被执行人付某名下的“桂钦渔00888”号船舶。
“船舶悬赏令”发布第3天,就有群众举报称,由于休渔期“桂钦渔00888”号船舶停泊在广东阳江某码头。北海海事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后,立马赶往该码头,却始终无法找寻到被执行人的船舶。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5月9日,又有一名群众提供新的线索称,付某为了躲避法院对其名下船舶扣押,已擅自更改船名,并提供了案涉船舶的实时视频并表示会协助法院实际扣押到案涉船舶。执行法官闻讯后,连夜驱车400公里再次赶往广东阳江某码头,根据新的线索和船舶的外形等确定了停泊在码头的“桂合渔22016”号船舶实际就是北海海事法院悬赏的“桂钦渔00888”号船舶。这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付某取得了联系,经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付某的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被执行人付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完成对案涉船舶的扣押工作。目前,案涉船舶已完成实际扣押且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举报人因向北海海事法院提供案涉船舶的具体位置线索,并配合北海海事法院将案涉船舶实际扣押到位,待案涉船舶拍卖成交后,将获得悬赏金3万元。北海海事法院对举报人身份及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北海海事法院利用执行悬赏令,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官网和中国海事审判网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船舶悬赏令”一经发出,就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最终,借助群众的力量,北海海事法院成功将案涉船舶扣押到位,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了案件的进一步执行。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一直是制约执行工作的重要瓶颈。自今年3月份开展“企业清淤”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北海海事法院不断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执行悬赏通告,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拓宽了找寻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龙朝阳撰稿、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