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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检察院印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下称《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措施,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大力支持和服务保障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
据悉,2022年11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在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同时,赋予许昌探索符合河南实际的共同富裕路径的重大使命。河南省检察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该《意见》。
《意见》要求,要维护安全稳定,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金融领域犯罪,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惩危害先行试验区建设的职务犯罪;要营造法治环境,安商惠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支持许昌开放强市建设;要创新涉农检察,推行涉农检察“四个一”工作模式,护航粮食安全;要深化生态检察,保护美好宜居的生态环境,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推进数字检察,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实施,以数字化提升溯源治理质效。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检察日报·要闻版 刘立新 刘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