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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石发布收集编辑:黄石发布
11月1日,记者从黄石市司法局获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如何具体展开、有效运行作出了详细规定。
据悉,此次四部门联合发文旨在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法治温度。
《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工作机制、组织保障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各部门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实施意见》指出要把突出行政调解化解、深化行政复议化解、强化行政诉讼化解、加强行政检察化解作为主要任务。《实施意见》同时明确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争议协调机制、决策支持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联合调研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建议移送机制、考核监督机制等八大工作机制。《实施意见》为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出了指导和依据,是构建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机制的创新举措。
下一步,黄石市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实施意见》任务履职尽责,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举措推动各类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现实质性化解,不断夯实行政复议工作权威性、便民性和实效性。(记者 吴海峰 通讯员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