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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泉日报收集编辑:酒泉日报
近期,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案件。李某某在网络上联系制作假证人员,将个人信息和照片提供给对方,办理了两张假的居民身份证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李某某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购买伪造的身份证,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鹏忠 杨晓虹)
检察官提醒: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身份证件的行为。现实生活中,你是否在楼道的墙壁上、街道的墙角处看到张贴的各种小广告,上面写着办证、刻章字样?是否会在浏览网页时看到弹出的专业办证链接、对话框?检察官在此提醒,别点!别买!否则难逃法律的制裁。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都属于违法行为,不要为了生活上的便利而任意为之,办理以上证件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和部门办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