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实施,对规范公司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近日,利川市局通过培训、宣传、现场引导等方式进行全区域统筹学习,为新公司法的落地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种方法是开展专题学习,让登记人员原汁原味地学习。采取“自学+培训”的方式,让全市各窗口50余名登记人员学有所获。通过工作群普及省局专家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台的背景、依据以及重要性等内容,督促登记人员下载学习,提升自己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宏观认识。业务骨干从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以及公司责任承担等方面,系统讲解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变化及内涵,并从细节入手加深了登记人员的微观认识。今年,我们共组织了2场学习培训活动,旨在提升登记注册队伍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多维宣传,经营主体应该带着问题学习。采取“问+答”的形式,为经营主体普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具体内涵。充分利用3·15等特殊活动走出窗口,到广场、社区摆设咨询点、入户宣传,为经营主体普及他们最为关注的注册资本由认缴改为实缴等内容,共为2700余人次提供咨询服务。面对经营主体提出的“五年内缴足怎么操作?”“个体工商户要五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吗?”等问题,登记人员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内容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答疑解惑,防止经营主体因误解法律条文而影响其公司发展规划,促进经济良好发展,为经营主体解答疑惑260余次。
三、充分发挥媒体效应,推动社会公众全域统筹学习。采取“平台宣传+线上答疑”的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畅通的了解渠道。充分利用湖北日报、利川市市场监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发布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详细解读、案例分析和常见问题解答,扩大社会公众的了解途径,提升他们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知晓度。今年共发布相关文章3篇,鼓励在公众号进行留言,工作人员将及时给予专业的回复。同时,合理引导代办企业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良性宣传,避免因部分代办企业追求业绩而造成经营主体对认缴期限等新规产生误解,影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推行效果。
作者:姚玉兰
编辑:卢华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