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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莱阳市应急管理局收集编辑:莱阳市应急管理局
莱阳市紧盯违规动火作业、违规高处作业等“三违”行为,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8月22日,莱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机械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孙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熔化与热切割)。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97-1的规定,拟对该企业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强化“三违”作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守牢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