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原正处级干部卢俊强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2007年至2021年,卢俊强在过年过节等时间节点,多次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期间,违规操办婚丧事宜,宴请并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卢俊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市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会长孙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1年,孙诠利用职务影响和便利,先后收受下属和管理对象礼品礼金、购物卡。孙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3.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建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孙建国借婚丧嫁娶、春节等节点,多次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孙建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寸步不让。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不逾底线、不碰红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从外在要求转变为自觉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紧盯违规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多发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挖细查作风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