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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吕梁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吕梁支队制定了《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
行政执法案件回访以电话回访为主,结合信函回访、上门走访、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是法治宣传工作的延续,通过回访可以有针对性地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跟踪回访把行政处罚与跟踪服务有机统一起来,避免“一查了之”“一罚了之”,进一步创新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切实做到对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
吕梁支队全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已初步建立起“预防为主、轻微免罚、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新模式,努力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安全放心的通行环境。(慕红林)
山西交通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