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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陕西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大会。
大会发布了《“提振消费信心共享放心消费”倡议书》,倡导全省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协同共治,主动承担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同时,大会对2022年“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优秀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优秀行业消费维权投诉站” “优秀企业消费维权投诉咨询点”进行了表彰。
据了解,2023年,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在消费维权机制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持续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以及仲裁机构等协同发力,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在破解消费维权难点问题上努力体现新作为,针对消费者投诉量大、反映集中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打击违法行为;将在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上努力取得新成效,推动创建活动提质扩面,督促其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在消费宣传教育引导方面努力拿出新举措,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消费知识,开展消费教育。同时,各成员单位还将积极构建大消费维权新格局,完善各方参与、共建共治的消费维权机制;聚焦特殊消费群体、重点领域,把维权和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全链条、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记者 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