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惠州公安收集编辑:惠州公安
三轮车载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近日,一驾驶员
为了贪图方便
竟让家属坐在三轮车后车厢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7月20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在大岭路、沙下路路口开展“摩电”违法整治行动。
行动中,民警发现一辆三轮车后车厢人货混载,往红花湖方向缓慢行驶。见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后车厢搭载了3名成人和1名幼儿,且装载了大量的货物(桶装水瓶),存在人货混载、违法载人行为。
经了解,驾驶员称,其家住沙下路附近,为贪图方便,让其家人坐在三轮车后车厢去市场买菜,不料路上被交警查获。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指出违法载人、人货混载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处罚,责令其将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惠州交警提醒:
生命只有一次
容不得半点侥幸
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
而置安全于不顾
一旦酿成大祸
必将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