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女儿因留学、择业等问题,与父母产生矛盾。后因留学资金等问题,女儿小田要求分割与父母共有的房屋以获得折价款,将父母诉至法院。12月20日,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共有纠纷案件。(据12月20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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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母不肯出钱给自己出国留学,女儿起诉要求分房拿钱,引起了公众的讨论。一些人就认为,女儿的行为不妥,做法让父母伤心。
据了解,该房屋是小田爷爷奶奶的房屋,在小田16岁时,房屋变更登记为田先生夫妇和小田三人共同共有。爷爷去世后,房屋由奶奶一个人居住至今。就是说,这个房屋小田是有份的,她想通过出售房屋或者父母出资购买自己的份额,以获得留学经费。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本案房屋目前不存在分割的约定或者法定情形。具体而言,三人的家庭身份关系并未发生变化,小田以留学、生活等为由要求分割房屋不属于共有物分割的重大理由。此外,原被告双方曾经约定,奶奶“百年”后才涉及房屋出售问题。
这个判决,让舆论非常服气,就是把情理、道理和法理都说清楚了。
就报道的详情来看,主要还是小田和父母之间,因为留学、择业方面产生了各种矛盾。
法院称,三人的家庭身份关系并未发生变化,这是一个客观事实,更是一种提醒。父母与子女之间,应该互相体谅,互相尊重,作出任何抉择之前,要顾及双方的血脉亲情。从报道中,我们也看到了小田夫妇对小田的无私付出。
近年来,他们一直在帮助小田偿还各种借款、支付各种费用共计50余万元。他们还为小田积极联系留学学校,但小田因不满意学校排名等问题拒绝了。目前,夫妻二人无力支付取得房屋后的折价款。父母拿不出钱给小田出国留学,可能真的是拿不出来了。
小田作为成年人,有自主作出选择的权利,父母一方只能提出建议供子女参考。但是,有选择权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自己想要留学,就要考虑好资金来源,不能因此“绑架”父母继续为自己付出。换言之,如果房子真的卖了,财产分割之后,奶奶的晚年生活哪来保障?做事情不能只考虑自己。
房产作为老人生活的保障,虽然小田有份额,有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但是亲人之间应该多些尊重,不能单方面一味索取,置亲人于不利的境地。毕竟,她的房屋份额来自爷爷和奶奶。
家庭里,子女与父母之间难免发生各种冲突和矛盾,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有时候就要多念及血脉亲情。一方面,子女应该要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要独立自主,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另一方面,父母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不必强求子女按自己的意愿来生活。至于物质上的资助与否,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能力和养老需求。有法官就此提醒,家长没必要倾其所有。
亲情是需要双方互相维护,需要双方一起来滋润,不能是单方面的付出,亲情也不应该只是物质上的照顾。所以,法院判决出来了,不管谁胜谁败,都要理性冷静面对,从判决中读懂法律法规,更要读懂血脉亲情,开始互相尊重,学会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