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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口市人民政府了解到,为更好满足海口市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海口9月13日发布关于优化海口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海口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台记者 朱永 高军)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陈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