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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强化药品流通的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近期,四川省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在通贤镇某卫生服务站的药柜中发现超过有效期的对乙酰氨基酚片(涉疫药品)、六味木香胶囊、氯化钾缓释片等数个品种的药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药品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涉嫌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聚焦药品流通领域,强化对新冠治疗药物、疫苗、麻精药品、口罩等重点品种和村卫生站、个体诊所、农村地区药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来源:安岳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朱双建 谢欢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