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陈辉
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河南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日前出台。《行动计划》提出了未来三年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成为制造强省重要支撑,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实现智能应用场景全覆盖。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4%以上、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8%以上,力争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带动制造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数字化作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新浪潮,正加速推动制造业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以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不断提高制造业“含金量”“含智量”“含绿量”,已成为破解制造业发展困局的关键举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能够有效促进技术、产品和产业链创新突破,带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促进企业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变革,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促进企业节能降碳,支撑制造业绿色化转型。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7大行动,组织开展21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数字化转型引领行动,加快企业数字化赋能,建设“数字领航”企业,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实现重点产业链数字化平台全覆盖;推进区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转型示范区。
二是实施高端制造突破行动,推动关键技术高端化发展,突破和形成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推动产品价值链高端化提升,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一批智能产品;推进制造业产业链高端化融合,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三是实施智能制造提升行动,聚焦“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建设智能应用场景,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智能应用场景全覆盖;打造示范引领作用强、综合效益显著的智能车间;培育覆盖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工厂。
四是实施绿色制造升级行动,开展数字化绿色设计,培育绿色设计产品和节能节水技术装备产品;推动数字化绿色生产,打造绿色工厂;构建数字化绿色供应链,打造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五是实施数字化支撑强化行动,推动工业软件重点突破,培育一批首版次软件,争创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中国软件名园;加快发展重大技术装备,推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创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打造国家智能装备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赋能中心。
六是实施数字化基础建设行动,优化升级网络设施,打造制造企业内网改造标杆,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持续提升设备接入、知识沉淀、应用开发等能力,打造制造业“智慧大脑”;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推动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贯标评定。
七是实施数字化能力提升行动,提升企业家数字素养,打造一支掌握现代经营理念、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家队伍;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育,推动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加强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建立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相匹配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
我省规模以上制造企业2.36万家,且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和重点差异较大。为确保实现到2025年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智能应用场景全覆盖的目标,《行动计划》采取“诊断先行、精准施策”的推进路径,重点做好4个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底数现状。研究制定智能应用场景指南和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指标体系,通过全面开展诊断服务,摸清企业发展现状和转型痛点。二是推动项目建设。指导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对接合作,推动建设可以迅速见效的智能应用场景,逐步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三是推广先进经验。分行业选树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通过多渠道宣传推广,实现“树立一面旗、带动一大片”。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年中观摩、年底考核评估”机制,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效果进行评价,对地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行动计划》还明确了支持政策。
(一)支持争创国家试点示范。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支持特色型、区域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遴选的平台建设单位,按照软硬件实际投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后补助。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新建节点的建设单位,按照软硬件实际投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后补助。
(三)支持建设智能应用场景。支持制造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应用场景,对遴选的优秀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单位,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四)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对遴选的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按照其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提升等提供的技术服务收入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机器换人”示范项目。鼓励在重点产业链行业开展工业母机和机器人示范应用,省财政对整机购置实际投资给予一定比例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