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焦作日报收集编辑:焦作日报
停车不熄火,省力?发生意外,太痛心!停放在院内的电动车,为何“自行”启动?造成两岁小孩死亡的事故发生。来看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王某一家与郭某租住在同一小区,某日,郭某驾驶其经过非法改装的电动三轮车外出返回其租住的院落时,在未将车辆断电、未拔车钥匙、未拉手刹的情况下,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院内。王某两岁的女儿小花(化名)欲攀爬上电动三轮车玩耍时,因触动车辆右把手,导致车辆突然启动并向前窜行,车辆右后轮从跌落在地的小花腹部碾压过去,造成小花严重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与郭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夫妇将郭某诉至解放区人民法院。
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停放车辆时未将车辆断电、未拔车钥匙、未拉手刹,导致车辆处于随时可启动的危险状态,其对小花的死亡结果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小花年仅两岁,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王某夫妇未尽到监护责任,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亦应承担部分责任,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定郭某承担70%的责任,王某夫妇承担30%的责任。
停车不熄火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司机下车务必关闭电源、锁好车辆,切勿心存侥幸。生命只有一次,广大家长一定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避免意外发生。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征 报道
总值班:胡培军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许凌
编 辑:李灿
校 对:李红岩
来 源:焦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