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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瞭望丘北收集编辑:瞭望丘北
彩礼,通常是指以结婚为目的,一方或其家庭成员给付另一方的金钱或贵重财物。中国素有婚前给付彩礼的风俗,而结婚双方因各种原因未能缔结婚姻的,彩礼返还便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调解现场
近日,丘北法院顺利调解了一起因彩礼产生纠纷的案件。经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王某(男)和被告李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后,按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但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后,双方因缺乏足够了解,性格不合,经常因琐事争吵,最终矛盾激化,当事人就彩礼、嫁妆等发生纠纷,于是原告王某将被告李某起诉至丘北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情况,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对彩礼返还等事宜存在分歧,若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让双方当事人陈述各自的诉求以及相关事实,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向双方讲解《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从情、理、法角度入手,结合风俗习惯、经济水平、彩礼的使用及消耗等因素进行“背对背”调解,认真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女方愿意退还部分彩礼钱,该案以原告撤诉告终。
下一步,丘北法院将不断完善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诉源治理,提升诉前调解工作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数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案件在诉讼流程的“起跑线”上得以解决。
报道员 罗廷方陈薇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