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等不起,我怕来不及
岚县法院启动“诉前调解”为七名农民工讨薪
本报讯 (记者 冯海砚) “没想到一上午就把我们七个人的事情全部解决了,有了这份调解协议,我们心里踏实多了……”连日来,程某某等七位农民工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心里的“死疙瘩”彻底解开了。
2020年,程某某等七名农民工受雇于张某某,在其承包的某高速公路项目工地打工。工程竣工后,张某某分别向七名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欠条,承诺于2021年7月20日前付清所拖欠的工资。在约定期限届满后,张某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经多次索要未果后,七名农民工遂到岚县人民检察院反映问题,岚县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向岚县人民法院出具了支持起诉书。
为帮助七位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并尽量减少在依法讨薪过程中的繁琐,岚县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开启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成功化解7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案,保障了七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了一起可能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诉前调解”作为立案前的一种调解。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坚持自愿性、合法性的原则,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纠纷当天转交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再及时登记立案,进入诉讼程序,这无疑可以大大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也可以让案件得以早日解决。
接到起诉材料后,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认真研究了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且标的额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并与岚县人民检察院沟通后,将案件委派至岚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李海珍接收案件材料后详细了解了具体情况,但张某某却电话打过来以自己暂时脱不开身为由,表示无法到场进行调解,立案庭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对其进行了耐心劝导,劝说其尽快到场与7名农民工解决纠纷,兑现劳务工资。经过积极劝解,张某某最终同意到场进行调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考虑到系列案件每一案的诉讼标的额不大,但却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为达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的目的,调解员细致入微的讲情、讲理、讲法,使张某某充分理解程某某等七名农民工的艰难,最终同意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调解,但称“因工程款尚未支付,暂时没有那么多资金,只能先解决一部分,其他的分期履行”,双方因给付期限僵持不下。立案庭法官与调解员沟通后做了进一步指导,了解到张某某并非有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因其承包的工程资金未到位,近期给付确有困难,便与调解员一起给农民工单方做思想工作,争取相互理解让步。经过耐心沟通,劳务工资金额较少的两案,经核算金额,当场给付完毕。剩余五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
为让群众跑一次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调解员指导双方当事人当即书写了司法确认申请书,立案庭法官立即启动司法确认程序,当即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案结事了。这是岚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的又一成功实践。
近年来,岚县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多元司法需求,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渠道探索、多角度发力,全面建设集约高效、科技便民、智慧服务、开放共享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该院第一时间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根据需求功能设置一站式窗口区、自助等候区、自助书写区、诉调对接区、信访接待区,窗口区细分为诉讼立案、执行立案、立案审查、保全鉴定、诉前调解、缴费退费、查询咨询、申诉信访等,实现了线下“一站服务”、“一次通办”。增设自助排号机、虚拟导诉机、诉讼服务一体机、智能材料收转云柜、摆放老花镜、雨伞等便民用品等,方便群众自助办理、有序立案、便捷查询。安排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联系法官、诉讼辅导等辅助事务。悬挂了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播出普法教育和诉讼服务宣传片,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摆放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网上立案流程等展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接受度、认可度。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了在线音视频调解设备,实现了调裁无缝衔接。
“下一步,岚县人民法院将紧盯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全面升级、优化、丰富便民利民举措,扩大多元解纷力量,不断拓展诉讼服务内容,延伸诉讼服务触角,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鑫斌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