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据西安市公安局消息,为有效减少西安市柴油货车尾气对大气的影响,提升西安绕城高速通行效率,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对社会进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2日。联系电话为029-86755132(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传真电话为029-86755286 ;邮箱为GJHCRX@163.com。
征求意见稿拟将西安市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分为三类,一类管控区为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二类管控区为以西安市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不含)、101省道(不含)以西区域,西至西安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区域内,南至107省道(不含),北至西咸北环线(不含)西安市行政区域。三类管控区为西安市行政区域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区域。
征求意见稿指出,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可在一类管控区通行,7时至22时禁止通行。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在二类、三类管控区通行, 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征求意见稿将西咸新区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划定为三类,一类管控区为世纪大道(含)以南,咸户路(含)和钓鱼台路(含)以东,沣景路(含)以北,沣柳路(含)以西围合区域。二类管控区:一是渭河以南区域:新西宝高速以北、西安绕城高速和福银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从福银高速至沣泾大道(含)、世纪大道(含)、沣柳路以东围合区域。二是渭河以北区域:渭河北岸河堤路从包茂高速至沣泾大道段(含)一望贤路一文林路一文林路西延段以北,沣泾大道(含)以及咸阳城西快速干道一国道211包括北塬一路、自贸大道、正平大街、吉元大街段(含)和包茂高速以东,泾永路(含)西咸北环线以南,高陵与西咸分界线以西围合区域。三类管控区: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西咸新区区域。
征求意见稿指出,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西咸新区区域内通行。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二类、三类管控区, 禁止在一类管控区通行。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在三类管控区通行,禁止在一类、二类管控区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驶入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由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依法处置。确须进入禁行区域的柴油货车,需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柴油货车通行证件,并按照规定时间、路段行驶。
限行区域图
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