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求即应 有难必解
“三项机制”助企纾困更有力
昌乐县委、县政府以“服务企业、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目标,通过建立问题受理、限时办结、跟踪问效三项机制,以超常规的速度和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问题受理机制
第一时间倾听企业诉求
常态化包靠联系企业。33名县级领导带头、369名领导干部参与,联系包靠1081家企业,每周联系服务一次,送政策、听意见、问需求,共征集企业诉求141个。
定期召开座谈会。县纪委监委、县人大、县政协每季度分别召开一次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已召开会议7次,“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315条。
创新“线上”反映渠道。建立常态化监督举报平台,通过县镇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今日昌乐”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平台“二维码”,企业“动动手指”即可提出诉求建议,已收集诉求建议14条。
县纪委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
县人大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
县政协组织召开企业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
工作人员上门发放意见征询表
建立限时办结机制
第一时间解决企业问题
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135”工作要求,即企业合理诉求,承办单位1天内办理回复;县领导交办的涉企事项,承办单位3天内必须向县领导反馈办理情况;需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办县领导5天内必须答复企业。目前,该要求已成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服务企业的一项工作纪律。
收到企业诉求后,责任单位参照“两代表一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标准,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上门答复处办情况,对因暂不具备条件未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目前,470条诉求建议已解决落实416条。
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第一时间评价服务质量
即时回访。通过发放《企业家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踪部门诉求处办情况,已回收意见表200余份,电话回访企业100余家。
月度评价。将服务企业纳入全县“周旬月”工作实绩评价,倒逼干部用心用力服务企业发展。该办法实施以来,围绕项目建设等主题有26个次单位作典型发言、31个单位次作表态发言。
兑现奖惩。对服务企业成效突出的,在干部选用、评先树优时予以倾斜;对处办企业诉求出现两次及以上推诿扯皮的,县纪委监委及时介入调查、依规依纪处理,今年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3起、处分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