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推出《“疆小律”说法》系列报道之⑭:《遇到这些供暖纠纷,你该怎么办?》自《“疆小律”说法》专栏开通一周年以来,我们通过强军网法律服务在线平台、法律咨询热线、微信工作号等渠道,为许多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进行解答和帮助。为了持续贯彻“八五”普法要求,更好地完成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疆小律”说法》栏目推出季度专题普法文章,第一季度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法律咨询中的常见案例释法说理,帮助官兵深入掌握法律知识,更全面地维护合法权益。今天推出2023年第一期《遇到这些供暖纠纷,你该怎么办?》
供暖季开始后,许多战友向疆小律打来咨询电话,反映住房供暖遇到了问题,有的暖气管道漏水,物业不给维修;有的住房实际未住,却被告知缴纳暖气费;有的供暖温度不达标,但热力公司不给退费...... 本期《“疆小律”说法》,就带大家了解发生供暖纠纷后如何依法取证、维权。
军属小齐的一处老房屋长期闲置,2020年供暖季开始前,小区供暖公司发短信催促小齐交暖气费,小齐回复“房子空闲,不需要供暖,申请停暖”。尔后,供暖公司就没有再联系小齐。2023年1月,供暖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小齐缴纳2020-2023三个年度的暖气费共计1万余元。
一、法院可以认定小齐的停暖申请成立吗?
本案中,根据小齐提供的短信,可以认定其向供暖公司提交了停暖申请。在供暖单位收到停暖申请后,对于具备分户供暖条件的房屋,无论是否同意均应向业主做出答复,若不同意停暖,则需向业主做出合理解释。供暖公司收到小齐的停暖申请后,不能证明已就停暖申请作出答复,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法律后果。
二、小齐是否应该承担供暖费用?
经调查,小齐房屋暖气管是串联的,不具备分户采暖的条件,所以小齐仍需缴纳一部分基础供热费。供暖服务带有一定的公用服务性质,房屋是否实际居住,并非缴纳供暖费的前提,有的不能分户采暖的小区,供热设施及供热负荷的配备并不会因单个业主要求停热而减少,要求停热的业主仍然占有着供热资源,因此停暖业主仍需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基础供热费。
三、申请停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是停暖房屋暂停采暖不影响其他用户及共用供热设施。二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供暖单位提出申请。根据各地方供暖政策,原则上应在当年9月30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与供暖单位签订暂停供热协议。
三是缴纳供热设施基本费用。关于基本热费的比例,可以参照供热采暖合同约定或者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供暖温度不达标也是供暖法律纠纷中常见的问题,但是由于许多业主缺乏证据观念,不会收集证据,导致案件审理困难。如果认为供暖温度不达标,应该着重收集三类证据:
1.测温单。测温单需同时具有供暖单位和业主的签字确认,能够清晰反映测温时间、测温地点、室内温度及供暖问题。
2.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业主在供暖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反映供暖问题,部分基层组织亦可组织测温并出具相关证明。
3.用户自行测温的视频资料。用户自行测温时,最好用录视频的方式,同时拍摄室外天气情况、室内密封状态、市场以及一段时间内室内不同区域的持续室温。若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供暖温度进行检测。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提交的一些证据难以被依法采纳。如单一的温度计照片,无法显示测温时间、地点以及测温时室内情况,不能反映房屋的真实供暖状态;又如小区业主群中记载的有关供暖问题的聊天记录,也不能证明涉案业主单户供暖问题,因为虽在同一小区,但不同房屋因供暖设施,房屋位置、朝向、楼层差异,均可能导致供暖温度不同,其他用户供暖温度不达标不能代表涉案业主的供暖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
第5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656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654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个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照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作者丨颜超凡、陈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