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兰山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兰山融媒体中心
2023年6月19日09时13分,解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金锣大桥西侧匝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滨河西路交叉口右转时,与沿滨河西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刮擦,造成张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张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右侧颞叶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右侧颞骨、蝶骨大翼、蝶窦窦骨骨折、右侧颧骨、上颌骨前壁骨折、脑疝。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伤者张某某年龄较大,没有收入来源,家庭条件比较困难,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一时无力承担。为了解决群众困难,办案民警积极作为,第一时间告知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政策,协助伤者家属申请办理救助基金,积极为伤者开启道路交通事故绿色通道。2023年8月2日,经过多方努力,成功为伤者申请垫付抢救费用69800元,减轻了交通事故给张某某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