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张鹏飞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快捷报销方式、便民缴费方式……2023年,全市基本医保从持续推进,到精准扩面,按照时间节点全力完成参保扩面任务,群众的就医得以充分保障。
医疗保障是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防线。如何让政策更大范围地惠及更多参保人切身利益?如何让改革成果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1月22日,记者了解到,市医疗保障局持续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提前谋划,确保药店门诊统筹工作顺利实施,电子处方在医疗机构、药店畅通运行。
住院不“过夜”医保能报销
参保人在中医日间诊疗中心发生的试点病种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执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起付标准、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床位费、护理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30%执行。
11月10日,临淄区中医医院、博山区中医院、淄川区中医院、桓台县中医院、高青县中医医院五家医院经过前期病房改造、医护人员调配、系统测试等各项准备工作,正式建成中医日间诊疗中心,已具备全面开展中医日间诊疗服务的条件,陆续开始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淄博市中医医院等9家中医医疗机构开展日间诊疗结算,实现了区县全覆盖,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5000多万元。
在中医日间诊疗中心,符合收治条件的患者可获得针刺、灸法等中医特色治疗,首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临床路径清晰、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可控、医疗安全可保障的腰痛、中风等23类常见病、多发病纳入试点病种,发挥中医适宜技术“简、便、验、廉”的治疗优势,提升患者中医药治疗体验感。非治疗期间可以离院,参保人在中医日间诊疗中心发生的试点病种医疗费用,执行住院报销政策,简化参保人报销手续,确保参保群众享受高质量的中医服务的同时,就医负担进一步下降。
开展中医日间诊疗结算试点,发挥医保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这是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又一次新的尝试,有力地促进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高品质民生建设。
构建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
10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构建多层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新闻发布会,我市已基本建立起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齐惠保”商业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2万,覆盖率达到96%以上,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医需求。
此外,我市建立困难人员资助参保政策,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低保边缘家庭给予部分资助,进一步减轻困难人群参保费用负担。
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报销比例为60%,含10万元到20万元报销比例为65%,含20万元到30万元报销比例为70%,含3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0万元,有效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今年起,我市全面统一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标准。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发生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5%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3万元;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对以上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今年,“淄博齐惠保2023”在坚持家庭共享免赔额、医保个账可支付、新市民可参保,以及住院医疗、特定高额药品、罕见病保障合计330万保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可保范围、普惠力度。
全面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范围内医保服务项目统一服务名称、经办方式、申办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
开启职工医保个账缴纳医保费
今年10月1日,淄博市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启动以来,广大市民积极参保缴费。特别是今年市医保局联合税务部门推出职工医保“个账共济账户”缴纳居民医保费功能。
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俗称医保卡里的钱),除了能让共济后的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买药使用外,还可以用来给他们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我市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以来,凡是在我市正常参保的职工,其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同时完成家庭成员绑定家庭(职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济关系后,即可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就是通过把大家缴的钱和国家财政补助的钱放到一起,做“大医保”基金池来帮助有需要的参保患者,使其能抵抗不可预知的疾病和经济风险。因此,作为参保者和需求者的角色认知,参保人需要自觉维护自身的医保权益、自觉守护基金安全、自觉约束就医行为,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促进医保基金平稳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23年标准不变,即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4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0元。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
根据现行规定,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错过缴费期,不仅享受不到财政补贴部分,将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也耽误参保人的就医报销。
今后,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以建设高品质民生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将参保人医疗保障各项权益落实落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