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回报养育之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近日,四川广元苍溪县委老干部局举办了梨乡夕阳大讲堂第11期—离退休干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县司法局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律师张自义授课,100余名老干部聆听讲座。
张自义律师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退休干部讲解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及亮点,并围绕《民法典》中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列举一个个典型案例,从继承、遗嘱、婚姻家庭、子女赡养、防范诈骗、侵权责任等方面,生动鲜活地阐述了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变成了身边的“活例子”,讲座现场气氛活跃,大家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张自义律师不厌其烦一一现场解答。
此次法律讲座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获得了老干部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既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对自身离退休生活有着实际的法律指导意义,今后将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当好《民法典》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做到“退休不褪色,退休不退志,离岗不离党”,助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氛围。
“举办此次法律知识讲座,既帮助老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又为老年人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众多具有针对性的提醒和指导,还为大家离退休后的生活提出了很好的规划建议。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发挥公检法司部门退休干部优势作用,开展梨乡夕阳大讲堂—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网络等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苍溪县委组织部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县老干部服务中心主任罗映辉说。
邓小蓉 记者 魏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