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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洱日报收集编辑:普洱日报
近年来,普洱市司法局将16个“国门”司法所作为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行打造,大力提升边境一线司法所建设质量,树立和谐友好、执法文明的国家形象和“国门”形象。
普洱市司法局“国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突出边疆民族特色、边境国门特色,对外树立包容开放的中国、与时俱进的中国、文明友好的中国、法治健全的中国的大国形象。投入改造资金143.19万元,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整体外观和办公环境进行改造,改造司法所建筑面积3763.06平方米。并按照“四室一站”标准,设置完善了所长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室、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站、档案室等,为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探索与邻国联合调处边境民间纠纷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有效化解涉外矛盾纠纷,维护边境一线平安稳定。积极创造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和谐边疆、和谐边境的人文环境,促进边境两国边民友好交流交往,增进两国边民理解信任,扩大两国经贸互利合作。大力缩短矛盾纠纷调处的时间和距离,方便边境民间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便捷来往,提高涉外矛盾纠纷调处效率,维护矛盾纠纷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来源:普洱日报 普洱市司法局 编辑:阮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