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期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荣获“节约型机关”“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为“第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文明创建,检徽闪耀。近年来,市检察院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载体,不断更新创建理念,丰富创建内涵,拓展创建成果,让文明浸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精心打造检察文明形象。
全院一盘棋
文明创建齐推进
紧紧围绕创建目标要求,市检察院上下“一盘棋”,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确保“党建+文明创建”、“业务+文明创建”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市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细化职责、党政工青齐抓共管、全体检察人员广泛参与的“五方联动”机制,实现创建工作长效化。
明确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三融三合,助力法律监督”机关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
制订并严格落实《文明创建动态管理实施方案》《文明单位创建材料动态报送责任分解表》等多项规章制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党支部、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员,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明确、方法明确、责任明确,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
文明兴检路
创建浸润细无声
市检察院坚持把持续创建摆在重要位置,力促学思践悟紧密结合,坚持唱响主旋律,强化道德教育,做滴水穿石之功,走文明兴检之路。
聚焦思想共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等内容融入晋城检察精神文化墙建设,通过演讲比赛、红色经典诵读及征文等活动和主题党日、道德讲堂等形式宣讲优秀家风家教故事,更加坚定了党员干警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
聚焦社会公益。成立“守护正义”志愿服务队,“检察蓝”化身“志愿红”,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志愿服务。参与疫情防控500余人次,文明交通劝导400余人次,主次干道责任分包1500余人次,“联点共建”活动600余人次,参加“博爱一日捐”和“慈善一日捐”捐款43200元;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先后有8名优秀检察干警担任第一书记,投入资金30余万元,协调争取资金220余万元,精心打造了优质检察形象。
聚焦内外兼修。积极改善机关硬件设施和工作环境,建有藏书3万余册的高标准阅览室,器材10余种的干警健身房,完成餐厅升级改造;不断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先后举办了书画摄影展、读书分享会、办案故事会、体育竞赛和春节文艺演出等文体活动,提振了检察干警的精神面貌和战斗力。
创建促履职
文明之花映检徽
市检察院以文明创建的软实力提高司法办案硬能力,聚焦主责主业,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全力助推检察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融入服务大局。立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出台“晋城检察30条”等12个意见,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度融入“勇蹚转型新路”实践。对沁河、丹河等重点河流水系开展调查,有效解决了一批“黑水河”“垃圾河”等河流污染问题,助力实现水清河畅。
融入法律监督。立足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新机制,围绕不服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开展释法说理,实质性化解魏某某等19人的行政争议,推动案涉小区其他189户同类问题“一揽子”解决。
融入保障民生。立足“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187所中小学校的10.5万余名师生家长送去“送法进校园”活动270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温度。
文明是一种前行的力量,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市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不松劲、不懈怠、昂扬向上的良好态势,坚持党建+文明创建、业务+文明创建深度融合、互促共进,让检徽在文明创建一线熠熠生辉,让文明之花在晋城检察的沃土绚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