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项目被列为2023年海口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该局正联合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该项民生实事顺利开展,预计7月前将完成海口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2023年海口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出,将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联动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现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80元/人/月提升为110元/人/月;一级(听力和言语)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80元/人/月提升为250元/人/月,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20元/人/月提升为170元/人/月。
据了解,今年1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文件,根据海南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值,已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80元/人/月提升为100元/人/月,一级(听力和言语)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80元/人/月提升为220元/人/月;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120元/人/月提升为140元/人/月。
“动态调整提标工作已经落实,本月内将完成补发。目前,我们正根据2023年海口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出的标准,展开进一步的补贴提标工作,预计7月前将完成调标。”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及相关部门还将扎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保障政策实施效果,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据海口市残联统计,目前海口市约有17226名残疾人符合两项补贴领取条件。“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能够充分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已实现“全程网办”,群众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完成申请,也可携带证件及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镇街线下提交申请。
来源:海口日报
编辑:宣佳
审核:张雪飞、张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