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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十堰广播电视台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即将到来,记者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获悉,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指纳税人需汇总上一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部门办理汇算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据了解,今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便利化举措。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 App操作体验,升级个税 App版本,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