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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景德镇南河公安收集编辑:景德镇南河公安
每年的4至6月份为我县禁捕期。自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开展以来,景德镇市浮梁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通过夜间巡查、蹲点守候等多种措施,多次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动。
非法捕捞的部分渔获物
近段时间以来,县局水上派出所民警在浮梁县农贸市场多次蹲点守候,严查非法捕捞河鱼及销售行为。期间,发现一名郑姓男子骑三轮车在农贸市场门口售卖野生鱼,民警将该男子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查,该男子叫郑某林。2022年8月份至2023年4月份其使用禁捕渔具三层刺网在昌江河洛溪段多次进行非法捕捞,并将捕捞的渔获物卖至蛟潭镇的饭店及附近村民,非法获利13000多元。目前,郑某林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期的第三年,浮梁县公安局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巡逻力度,强化线索摸排,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共同保护浮梁县水域良好生态环境。
(来源:浮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