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五莲县司法协理员制度省市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厉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文华主持会议。五莲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协理员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是探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试点要求,将其作为今年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紧紧抓在手上,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大胆探索实践,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要切实增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担当作为,把开展试点工作作为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放在关系全县法治工作大局的角度,进行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会议强调,要明确目标和方法步骤,把握重点内容,全力推动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落地落实。要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研究,用足用好现有政策,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立足打造一支“政治品质硬、专业素质高、担当精神强”的司法协理员队伍,实现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队伍保障。要注重加强对司法协理员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会同县融媒体中心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成效,提升司法协理员工作的知晓率、认可度,为全县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扣试点工作要求,做到“明职责、建机制、管队伍、强保障”,力争打造具有五莲特色的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经验。要压实工作责任,适时研究,定期调度,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司法协理员管理和保障等相关工作,不断推动全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现代化锦绣五莲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还学习了司法部印发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传达了日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五莲县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的《五莲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核)工作指引》3个文件。
来源:莲山司法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