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审计局 金朝辉 张红霞
湖北属于后发地区,发展处于后发阶段,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既是湖北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必须肩负的历史使命,也是湖北立足全局、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重大工作部署,既是“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在新发展阶段的内在要求,也是湖北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路径。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当前审计事业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也是外部环境最好的时期。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是审计职责所系、责任所在,让“审计作为”更好适应“审计地位”的要求。
一、十堰审计法治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的实践探索
(一)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能。近年来,十堰审计机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和公共资金的“守护者”;紧盯重大政策落实、预算管理执行、惠民措施见效等,持续加大对产业项目、财政资金、教育医疗等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与纪委监委、财政、统计等的统筹衔接;落实“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要求,扛起职责使命、提升监督成效、锻造审计铁军,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二)全面深入开展审计普法。认真对照有关审计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深化审计法治实践为目标,制定法治教育工作要点和普法清单,确保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在审计进点会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宣讲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在法律法规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张贴普法海报、播放普法视频,推送专题普法案例,做好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增强法治宣传效果。通过向被审计单位赠送法律法规书籍,现场宣讲解读、互动交流座谈等方式,将普法宣传和审计监督相结合,切实增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的了解,有效提升被审计单位遵法守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
(三)不断健全审计法规体系。健全审计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用法治给审计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坚持守正创新,严格刀刃向内,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加强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机关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加强对审计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实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制度,依法接受询问和质询,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健全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审计行为。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十堰审计法治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的四个“关键点”
(一)围绕热难点开展研究型审计。做实做深做透研究型审计,为构建先行区共同努力。运用审计思维、审计视野、审计手段,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参考标准、殡葬改革、市场主体发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国家经济安全等研究型审计项目,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推动了安全发展。如自然资源审计,通过调研明确审计重点、审计目的、审计方法,与武汉北斗研究院联合拿到卫片进行比对分析;针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造价问题,对材料价格、苗木、石材、道路桥梁等实地调查,制定了十堰造价参考标准,从源头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价格虚高;如在国家经济安全研究型审计中,围绕财政债务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社会安全、房地产安全、基金安全等方面开展审计研究,揭示了风险点,提出了对策建议,助推守牢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底线。
(二)围绕敏感点开展自然资源审计。一是率先研究并形成区域自然资源审计参考指南和评价指标体系,被审计署吸收采纳,在中办、国办出台《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体现了十堰元素。二是率先开展市本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并向市人大报告,构建了常态化自然资产审计报告机制。三是率先构建自然资源审计全覆盖监督体系,对2个县、13个乡镇、5个自然保护地、1个国家地质公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了审计力量。
(三)围绕安全点开展水质保护审计。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扛牢保水质、保生态政治责任,开展五个专项审计调查。一是水质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做到“十个关注”。即关注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行、水质断面监测、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排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环水运输风险管控、河湖长制落实、执法监管职责履行等,揭示存在突出问题及风险隐患,提出对策建议,全力推动库区水质保护提升和生态环境改善,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二是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审计。三是南水北调受援资金项目审计。四是审计署南水北调地方配套工程结算审计。五是水产业发展审计调查,做好水文章,服务绿色生态发展。围绕改革发展,加强了对政府债务、棚改资金、房屋预售、沉淀资金等审计力度,助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和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提档升级,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建立了比价系统,降低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本。
(四)围绕营造干事创业环境,构建容错纠错机制。按照省厅出台的《关于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容错纠错工作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把是否有利于落实“六稳”“六保”、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审计判断的重要标准,旗帜鲜明鼓励改革创新,出台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20条意见,严格执行告知、申请、核实、复核、审理、认定、反馈、归档等八个规范程序,营造担当尽责、开拓创新的干事创业环境。编印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风险提示》,服务干部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推进审计法治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的工作路径
(一)进一步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对干部的培养是提高凝聚力、战斗力的关键点,要全面对标新时代审计工作新要求,全方位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积极做好主题教育和审计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打造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大力推进“创一流、争第一、干唯一”,抓好能力作风建设,提高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本领和能力,积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借助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修订《十堰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制度保障、密切协作配合、深化成果运用,提升监督合力。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赴被审计单位召开联合进点会,有效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拓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被审计对象面对面交流途径,树立起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反馈审计结果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重要内容,推进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发挥监管合力。积极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科学编制十堰市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频次,做到经济责任审计无禁区、全覆盖、有重点。
(三)进一步优化监督手段。一是坚持科技强审,建设“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比价 系统”并及时上线运行,涵盖项目管理、财政审核、业主项 目管理、比价系统、疑点收集、法律法规等6大板块近 100 个功能点位,实现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时监督、全建设周期数据关联、各阶段造价指标分析对比,持续将投资审计向智慧化纵深推进。二是要积极探索北斗系统应用,在投资审计中利用探地雷达取得较好效果的基础上,借鉴外地自然资源先进技术,组织专班与省航测遥感院、省测绘工程院就卫星遥感及北斗卫星的前沿应用进行交流学习,采集全市北斗卫片数据。加强大数据建设,通过开展大数据案例征集活动,全方位采集整理转换10大类近 1.4 亿条数据,开通省厅大数据分析使用权限,加强数据勾联比对,使数据活起来动起来,为审计监督提质增效。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整改是审计成果运用的重要方面,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要把问题整改贯穿审计全过程,使审计工作更加全面、规范。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果,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建立整改责任落实机制。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是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审计组承担督促检查和跟踪检查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意见,强力实施整改,对是否整改到位作出评价。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重复出现、整改进度迟缓等情况的,约谈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加以重视,限期整改,直至约谈主要负责人。
(五)进一步强化贯通协同。一是在审计项目立项时,主动征求纪检监察、巡察、人大、政府、组织部意见,特别是对市纪委监委和巡察提供问题线索或重点关注事项纳入重点审计;二是巡察在立项时,互相协作将我们审计机关发现的重大问题或者屡审屡犯单位纳入巡察计划,将审计查出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和报告;三是对于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有专门机构进行对接并依纪依规依法进行处置;四是与纪委监委、巡察办等建立日常联系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联络科室;六是与检察机关一起开展公益诉讼,如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不便推动或者推动力度不大,及时商请检察机关进行公益诉讼,推动问题解决,实现了渠道畅通、机制顺畅、人员明确、反馈及时等效果,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