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7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13位常委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大会发言。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黄震代表民进中央作大会发言,建议开展碳预算制度试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碳预算制度是指在特定时期内,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主体设定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一种总量控制方法。碳预算制度既是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必要的制度安排,也是有力、有效、有序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手段。从国际经验看,碳预算制度是有效的总量管理方式,解决了碳排放空间被过度占用、不公平占用这一“公地悲剧”难题。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建立碳预算制度已经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
黄震在发言中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夯实碳预算制度的数据基础。系统梳理需要统计的基础数据类型、口径、统计频率等,包括不同能源品类的消费量,着力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健全省、市、县三级的基础数据统计制度,确保数据规范统一。完善企业层面的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体系,发挥独立第三方核查机构作用。探索基于物联网的精准计量监测体系,与现有统计核算体系形成协同互补。
二是完善制度设计。在建立碳预算制度的过程中,应该将有助于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助于提高我国经济发展质量,有助于我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作为重要原则。碳预算总额的确定应充分借鉴现有能源、环境约束性指标的制定经验和实施办法。探索碳预算指标的区域间流转和补偿模式,实现碳资源优化配置,增强碳预算执行的高效性、灵活性。
三是选择具备条件的市县及以上城市尽快开展碳预算制度建设试点。根据地区“双碳”目标,设定年度碳预算总量,结合碳预算做好各类产业的规划,在有限排放空间内优先支持有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与发展模式。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强化过程管控。协同推进碳预算制度试点与碳绩效考核,为全国建设碳预算制度提供有益探索。
(来源:民进中央参政议政部,作者:康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