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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成昱勋
通讯员 吴超金 杨晗
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人一定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对家暴“忍气吞声”,不仅不能解决矛盾,还有可能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引发新的暴力行为。
2月5日18时许,湖北咸宁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接市民程女士报警,称其遭到“家暴”,正被丈夫殴打。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只见大门玻璃已破碎,两名白发苍苍的老人正抱着孙子孙女,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蜷缩一团哭泣。
经了解,施暴人卢某某(男,45岁,通城县四庄乡人)醉酒后到隽水镇上阔村岳父家中去看孩子,妻子程女士因为害怕卢某某喝多了酒会胡乱打人,不让卢某某进屋。卢某某见状直接拽住程女士头发往外扯,程女士极力反抗,并大声喊叫求救。
此时,正在家中后屋的岳父、岳母闻讯赶来进行劝阻,但卢某某根本听不进去,对两位老人恶语相向,拳打岳母、脚踢岳父,程女士趁机报警,民警赶到时卢某某才住手。
经查,2022年至今,卢某某因醉酒多次对妻子实施家暴。隽水派出所民警曾多次出警,对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并对施暴人卢某某下达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然而,卢某某不思悔改,不寻求解决之道,于2023年2月5日再次对妻子实施家暴。
卢某某因触犯《反家庭暴力法》,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
民警提醒:对家暴行为,受害方应该及时留存证据,及时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大声对家暴说“不”。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