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司法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3月28日上午,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下称强戒一所)在十楼礼堂隆重举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并签署了《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曹海雷出席仪式。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及一所全体民警参加仪式。会议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现场见证。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彬,强戒一所党委书记、所长陈烁分别致辞。
陈烁表示,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安排,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各项工作。要主动接受检察院对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张彬指出,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是深入践行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创新实践,是全方位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然。
根据双方签署的检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将履行四大职责:
一是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是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活动的监督;
三是依职权调查处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其他组织和人员的控告、申诉等;
四是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强戒一所指挥中心和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
强戒一所介绍了场所的工作情况,并表示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对于强戒一所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场所法治建设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民警职工一定会做到全力配合、主动接受检察院监督。
驻所检察官也表示会依法、规范、廉洁、公正实施监督,自觉接受强戒一所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形成相互协作、相互制约、共同提升的良好工作氛围。双方明确了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事项信息通报制度等多项实质性内容。参会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发表了中肯的意见。
文/图:司新宣、强戒一所
通讯员:林凌云、温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