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干警深入校园开展普法宣传。
上月底,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以“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为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教师及相关部门代表参加活动。通过实地参观、观看专题宣传片、座谈交流,身临其境感受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关爱。
近年来,秀屿区检察院打造“蓝海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深化综合履职,加强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守好司法保护“防范线”
林某隐瞒身份加入学生QQ群,诱骗未成年人小唐(化名),对其实施性侵行为。案发后,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对网络聊天记录、虚假注册信息等进行侦查取证,挖掘出林某以诱引发生性关系为意图,实施“隔空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厘清犯罪情节,最终以涉嫌强奸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在秀屿农村,许多家长外出经商、务工,留下子女由老人或亲属照看,留守孩子缺少关爱,受到侵害时有发生。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秀屿区检察院“零容忍”,保持惩罚高压态势。
去年以来,该院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共提起公诉23人。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容而不纵容”司法办案原则,尽力挽救迷途“羔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22人。
筑好检察监督“安全网”
在办理一起在校学生聚众斗殴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发现部分在校学生、辍学未成年人受不良社会人员影响,扰乱校园周边治安。为此,该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校园管理职责,强化校园内及周边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针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问题,联合教育部门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工作会,强化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责任。
该院联合公安、司法及医院共同成立“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形成“1+3+N”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模式。通过设施建设和机制保障,实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和保障侦查取证质量的双重目标,进一步规范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的询问取证、心理介入、司法救助等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
同时,对近年“三类”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进行逐案信息筛查、比对,建立营业性住宿场所重点监管名单。办理怠于履行旅馆治安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发出磋商函,督促职能部门对旅馆从业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落实醒目位置安放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延伸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触角。
画好法治教育“同心圆”
为更好唱响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协奏曲”,秀屿区检察院依托“蓝海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落实“法治进乡村”“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秀屿区检察院全面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构建检校合作长效机制,全力守护“少年的你”。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未检部门干警为组员的“未检闽e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规范履职。2022年以来,开展各类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课30余场次。
该院还将法治资源向边远海岛、乡村倾斜,以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周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现场观摩,借助“云+”力量,利用“线上+线下”互动方式,对边远中小学开展网络直播法治课、“云上”参观、微视频网络展播等法治宣传活动,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的种子播撒在他们心中。
全媒体记者 林英 通讯员 王秋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