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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孙可
4月21日,正值备春耕关键时期,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在南崴子街道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下,强力执结了一起涉及集体财产清收的典型土地侵占案件。
被执行人陈某、孟某、于某系吉林省公主岭市南崴子街道温家村村民。陈某原来耕种的0.34公顷土地、孟某原来耕种的0.51公顷土地、于某原来耕种的0.17公顷土地经公主岭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为整户消亡土地,土地应收归集体管理。三人置之不理,强行耕种该土地,故温家村村民委员会将三人起诉至公主岭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三人退回侵占的1.02公顷土地。三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温家村村民委员会向公主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起执行案件由执行局副局长宁达承办,由其带领的执行团队实施。4月21日,宁达法官与助理庞虎一大早驱车赶往温家村,在温家村村民委员会对本案进行调解。在宁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不断调解和法律的威慑下,三名被执行人最终同意村委会收回土地,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