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偷手机的
竟还有偷手机支架的??
案件价值不大却让人颇有怨气
这么“不讲究”的盗窃
来看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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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槐荫公安分局振兴街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李女士报警,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楼下,第二天发现车上的手机支架被盗。“这个手机架不值钱,但是它跟我的后视镜连在一起,丢了以后影响我骑车安全,小偷真是太可恶了!”李女士报案时十分气愤。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通过线索研判,办案民警锁定了嫌疑人陈某,并成功将其抓获。“我就是觉得这个手机支架用起来很方便,就把它拆下来带走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违法经过,现嫌疑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俗话说贼不走空
但这种搬家式盗窃
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
最近
蜀黍就抓了这样的贼!
现金?烟酒?“不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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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桥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张先生经营的超市被盗一箱白酒、176条香烟及1200余元现金,总价值超8万元。
接报案后,新城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四中队迅速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缜密调查了解到,嫌疑人李某明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被盗的商店在该物流园区内。1月14日,李某明路过商店门前时,看到店主关门休假,顿起贼心,当晚21时30分许潜入店内。他先将收银台内面值1元到50元不等,约1200元现金盗走,再翻取货架大伸贼手,盗窃176条价格不等的香烟和一箱白酒,足足装了两麻袋后逃之夭夭。
得手后的嫌疑人李某明,连夜赶到临邑县朋友家中,隐瞒盗窃事实,称是低价收购的香烟,次日将盗得的部分香烟销赃,获取赃款2万余元,并将部分赃款挥霍。
目前,天桥公安分局已将李某明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追回被盗香烟50余条及赃款12000余元。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但咱该如何更好防范盗窃
“爱岗敬业”小偷的“盗窃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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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槐荫分局、天桥分局、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