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您前几天看的几套房子中,其中那套售价295万的,房主因为急用钱,降价100万,您有没有想买的意向?”“有有有。”买了一套降价百万的二手房,本想是捡到了“大便宜”,未曾想却是精心设计的大骗局……
2022年9月,张某来到某房产中介,表示想买一套二手房。列出相关条件后,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杨某跟进了此单业务。在杨某的热情服务下,张某上门看了几套,觉得都不错,但没下定决心“出手”购买。
不久,杨某联系张某,告诉她其中一套降价百万。张某立刻表示愿意购买,约定在中介公司签订合同。
签约当天,杨某称房主年事已高,出门不便,委托了女婿前来办理,张某也没多想,当场签了买卖定金协议书。作为买卖房产的见证方,杨某向张某提出,先将50万元定金转到自己账户,再由杨某转交给房主。张某按照杨某提供的银行账号,先后分三次共给杨某转账50万元。
定金交齐后,张某到房主家中询问交接的事项,结果房主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也没有女婿,更没有收到过任何钱款。张某找到杨某,杨某谎称自己被房主的女婿欺骗了,当天退了37万元定金给张某,但剩下的13万元一直没有退还。
张某意识到受骗上当了,随即报警。2022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归案。据杨某交代,由于自己在外欠下了大量外债,急于还债,于是想到利用房产中介的身份,找人假扮房主女婿,实施了诈骗。
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秦淮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检察机关释法说理,杨某表示认罪认罚,且退赔了余下全部赃款,获得了张某谅解。
秦淮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提醒:
买房是人生之大事,要提高警惕,不能被“便宜”冲昏了头脑,您自认的“好事儿”,说不定就是骗您钱财的手段。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如果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况,要注意收集证据,及时报警。
来源:江苏电视台 南京秦淮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