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6月12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于富华、薛江炤决定逮捕。
于富华被决定逮捕
曾被通报“践踏纪法底线”
山东省政府原参事于富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富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
2023年5月4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政府原参事于富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富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践踏纪法底线,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富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富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薛江炤被决定逮捕
曾任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副主任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江炤(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薛江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来源:政事儿微信
2023年5月7日,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江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薛江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安排园区项目开工建设,违规出借国有公司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资金周转、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薛江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薛江炤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通报显示,薛江炤曾任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委员会主任,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20年2月,任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正义网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整理:李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