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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8月8日,中阳交警大队万年饱中队民警在国道209线(苏北线)969公里100米处巡逻时,发现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向卡点驶来,后车厢内还载着一堆杂物和一个人,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闫某某所持的驾驶证与其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
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车上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解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及准驾不符、未悬挂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性,经过民警耐心教育,驾乘人员深刻地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中阳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闫某某违规载人、准驾不符、未佩戴安全头盔、车辆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记19分、罚款650元的处罚,并要求车上乘员下车转乘其他正规车辆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