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古树名木
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
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
也是市民日常生活的陪伴者
一座城市历经风霜的“活档案”
保护城市古树名木
不仅留住了城市发展变迁的记忆与乡愁
而且保护了城市绿色生态与生物多样性
更是厚植了一座城市的底蕴
近日
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
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总队
联合开展在全市范围内
打击损害城市古树名木违法行为
“春风2023”专项行动
古树名称:银杏,树龄:315年,统一编码:5001090401000129。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如何管理保护古树名木
重庆高度重视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管理保护,先后组织五次起底式全域普查,市城市管理局建立健全了分级挂牌保护制度、“一树一码”智治机制。
数据显示,重庆挂牌的3572株城市古树名木涉及公园、大中小学校、医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名胜古刹等养护责任单位500余家。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联合开展普法宣传,督促养护单位履行责任与义务。
● 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城市古树名木的,需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实施管理保护。
● 城市古树名木受到损害或者长势衰弱,应当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 经雷电、风灾等自然枯死的城市古树名木,及时报经城市管理部门确认、处理销号。
古树名称:黄葛树,树龄:310年,统一编码:5001520401 000001。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供图
损害城市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依据城市园林绿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下列五种行为:
① 在树上刻划、张贴、悬挂物品的;
② 在施工等作业时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的;
③ 攀树、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的;
④ 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的;
⑤ 擅自移植、毁损、砍伐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对上述违法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予以劝诫教育、责令赔偿损失或者最高按照补偿费的五倍至十倍处以罚款。
根据2020年3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古树名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对于破坏城市古树名木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总队提醒:城市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养护责任和义务,广大市民也要积极参与到保护城市古树名木行动中来,自觉护树爱绿,让城市绿色生态更厚重、生活家园更宜居和美。若发现损害城市古树名木的行为,可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 城市管理部门:12319
● 公安机关: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