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王敬东
8月29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出行。
“五大曝光”行动中,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其中,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5268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38辆。通报了淄博唯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淄博泽辰运输有限公司等全市高危风险企业92家。2名终生禁驾人员,张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王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通报2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4月23日23许, 刘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顺博山区文姜路行驶,将步行的李某某撞倒,致使李某某死亡,小型普通客车受损。事故中,刘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李某某则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未靠路边行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刘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5月11日14时许,郇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桓台县铁西路行驶,撞到路牙石后,将在非机动车道内驾驶电动车的朱某某撞倒,致朱某某受伤,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小型轿车驾驶人郇某某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郇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某无责任。
此外,通报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张博路(赵庄至大庄路段),该路段为穿村路段,车速快,存在道路两旁村民横穿公路情况,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途经此路段,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确保出行安全。